综述
2006年,我们首次组成亚洲女性终止卖淫联盟,以响应在捍卫女性平等过程中逐渐需要亚洲女性发声的情况,尤其为我们进行卖淫活动的姐妹们发声。由于我们有大量在前线工作的经验和作为亚洲女性生活的经历,我们在2013年介入了当时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贝德福德的案件,在此案件中,最高法院最终认可卖淫是一种对女性与女孩的性剥削,而其会对她们造成极度严重的影响。
自此以后,我们与全世界同样在拒绝把卖淫活动正常化的女性共同组织帮助大众认识和了解卖淫活动的害处。在捍卫平等的过程中,我们认为以下几点是极为重要的:
卖淫,其本质上就存在性别和种族歧视。
卖淫行业的基础是建立在厌恶女性及男性有权支配女性身体之上的。许多女性从小便被带进性行业,她们之中很多人是生活条件很贫困,也有很多人是别无选择。即使有时男性清楚她出现在此并非自愿或把她看作是“异类”,他们仍会购买女性。
卖淫导致种族歧视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扎根。有色皮肤的女性遭受带有种族歧视的偏见,亚洲女性被宣传为愿被驯服的形象、艺妓、日本校园女孩以及城中初来乍到的人。这些偏见揭露了在卖淫活动中,买家需要满足内心带有种族歧视地要求女性在性方面屈从的愿望,而皮条客、淫媒、经营妓院者、宣传方及其他在卖淫活动中牟利的人则迎合并满足此类需求。
室内并不会更安全。
对女性来说,卖淫在本质上就十分危险,她们时常被性侵害、殴打及强暴。在一项跨越九个国家访问进行卖淫活动的女性的研究当中,他们发现95%的女性都遭受了性骚扰,73%的女性(91%的加拿大女性)曾被殴打,57%的女性曾在进行卖淫活动时被强暴。
进行卖淫活动的女性在皮条客手中常被他们暴力对待,将女性移进妓院只不过是将暴力移进室内。嫖客也会对女性施加暴力。把卖淫活动移至室内并未让在亚特兰大市按摩院中被杀害的女性免于迫害。
我们应建立针对需求的措施,追究嫖客和皮条客的责任。
人口贩运与亚洲女性如何被迫进行卖淫活动息息相关。对性服务的需求刺激增长了拐卖及募集女性以进行卖淫的现象。要减少拐卖及募集女性以进行卖淫活动的现象,就必须收缩卖淫活动的市场。
我们支持平等模式或北欧模式的法律,把拉皮条、拐卖女性以进行卖淫、经营妓院及成为“约翰”(以性为目的购买女性的人)定为非法行为。此模式下的法律允许警察和法院逮捕实施这些行为的男性并起诉他们。
女性值得享有更多。
我们知道如果可以选择,高于89%进行卖淫的女性都会选择停止卖淫。进行卖淫的女性通常都面临着多重交叠的困难,包括贫穷、年龄及不稳固的移民身份。女性需要真实有力的支持,支援她们避免或停止卖淫活动。
我们认为女性不该因卖淫而被定为犯罪,而且她们现有的犯罪记录应被删除。我们也要求政府向女性提供物质上的支援,例如实施全民收入,以此帮助她们脱离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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